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生命绿洲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7255|回复: 30

申请入住第二家园须知

  [复制链接]
爱力 发表于 2011-12-20 10: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入住第二家园须知


雪峰






gs.jpg

    第二家园是佛祖上帝对人类的恩典,是基督耶稣、佛陀释迦牟尼、仙人老子、先圣穆罕默德、历代贤哲教诲、引导、努力的结果,第二家园是上帝的王国,是彻底的共产主义社区,是已经成熟的庄稼从人间到天国的中转站,是生命禅院前期开拓者们创建的人间仙境——世外桃源。

   
入住第二家园,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最基本的八项条件:

      
一、已经成为禅院草至少有六个月时间,且在这六个月中经常到总院网参与交流。
      
二、通读过禅院文集和雪峰文集。
      
三、了解和熟悉第二家园生活模式。
      
四、为家园至少奉献了两千元人民币等值的货币。
      
五、已经了却了尘缘,入住家园后不再返回世俗家庭和社会。
      
六、必须具备善良、勤劳、诚实、纯朴、守信品质,必须热爱劳动。
      
七、未婚,或离婚,或夫妻双双都是禅院草。
      
八、身体健康,不能有任何疾病。

   
一旦入住第二家园,自己的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全部由家园负责并承担,所以,适当的奉献是必须的,否则,我们凭什么享受第二家园的生活?如果我们对家园什么奉献也没有,却要享受高度文明的世外桃源生活,那是不公正不合理的,那是寄生虫思想。

   
不管是谁,只要具备了以上八项条件,就可以申请入住第二家园,你的申请肯定会接受,你入住家园的心愿肯定会达成。

   
只要是禅院草,如果你想在家园临时入住两个月之内时间,可以不具备以上八个条件,家园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拒绝你来家园的,但两个月后必须返回世俗社会。

   
为家园奉献了两万元以上资金,或几年如一日为家园建设参与网上交流的,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做出特殊安排,就目前家园的现状,只要申请入住,家园一般情况下会接纳。

   
为家园作出过特殊奉献或较大贡献的,不用申请,家园就是你的家,可以随时入住家园,你只要通知家园一声,家园立即为你安排好住房、生活用品用具、接送等事宜。

   
此外,从今日起,凡申请入住第二家园的,可以在申请中表明入住哪所分院并向该分院长提出申请,是否接受申请,由各分院分院长按照以上规定和自己所辖分院的居住条件等做出决定,不用征求我的意见,也不用向我请示和汇报,但必须向负责资料汇总的禅院草(目前家园资料汇总的禅院草是文苑草。)及时提供所需信息。

   望全体禅院草周知,望各分院分院长严格按照以上入住条件安排。

      2011-12-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故事里的事 发表于 2011-12-20 12: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年后才能申请入住啊嘻嘻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风清云淡 发表于 2011-12-20 12: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慈悲的导游,如此合情合理。天国的大门已经敞开,只待有缘人来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阡陌 发表于 2011-12-20 15: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里的事 发表于 2011-12-20 12:06
半年后才能申请入住啊嘻嘻

加油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文文 发表于 2011-12-20 20: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里的事 发表于 2011-12-20 12:06
半年后才能申请入住啊嘻嘻


半年也可以缩短,就看我们自己如何妙用,意识如何转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蔚霞 发表于 2011-12-20 21: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努力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独叫 发表于 2012-2-23 19: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一个曾在精神病院晒过太阳的乡窝人与第二家园无缘了!?
遗憾之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爱力 发表于 2012-2-23 21: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鸡独叫 发表于 2012-2-23 19:16
看样一个曾在精神病院晒过太阳的乡窝人与第二家园无缘了!?
遗憾之至……


个人的造化,愿上帝保佑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清凉风 发表于 2012-2-24 06: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鸡独叫 发表于 2012-2-23 19:16
看样一个曾在精神病院晒过太阳的乡窝人与第二家园无缘了!?
遗憾之至……

宇宙都是上帝创造的,所以对于宇宙至尊没有不可能的事。
信靠上帝,然后向目标坚定的前进,于是你的大信会感动天地助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独叫 发表于 2012-2-24 17: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力 发表于 2012-2-23 21:46
个人的造化,愿上帝保佑你。

一切荣耀归于上帝!
一切随上帝安排!!!
哈利路亚,以马内利,阿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鸡独叫 发表于 2012-2-24 17: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凉风 发表于 2012-2-24 06:17
宇宙都是上帝创造的,所以对于宇宙至尊没有不可能的事。
信靠上帝,然后向目标坚定的前进,于是 ...

一切都有上帝的美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天行者 发表于 2012-3-9 06: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我觉得我可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爱力 发表于 2012-3-9 07: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行者 发表于 2012-3-9 06:36
哈哈哈,我觉得我可以了!

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天行者 发表于 2012-3-9 15: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力 发表于 2012-3-9 07:20
恭喜!

等我去了再祝贺我吧,到时候可不要冷落我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爱力 发表于 2012-3-9 16: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行者 发表于 2012-3-9 15:01
等我去了再祝贺我吧,到时候可不要冷落我呀!

没学会走就想飞了?!(未成禅院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生命绿洲论坛

GMT+8, 2024-3-29 00:05 , Processed in 0.06508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